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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吉文分局开展涉野生动物鸟类违法活动巡逻守护行动

媒体:原创  作者:刘志伟 韩雨朦
专业号:岭上视角 2025/11/3 10:35:00

为严厉打击整治涉野生动物鸟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野生动物资源,10月30日,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吉文分局开展涉野生动物鸟类违法活动巡逻守护行动,筑牢安全防线。

民警在巡逻至吉文镇幸福小区时,发现居民楼雨搭上有鸟笼,笼内有野生动物鸟共计8只。经查,居民佀某某未经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于2025年10月29日、30日在居民楼楼下使用拍笼猎捕野生动物鸟,在其家中共计收缴12只野生动物鸟,均为白腰朱顶雀,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现场查获拍笼、鸟笼5个。

民警在巡护至吉文森工公司贮木场发现值班室有鸟鸣声传出,民警立即进屋查看,发现屋内有一鸟笼,笼内有疑似野生动物鸟1只,谷穗、鸟食若干。涉嫌非法捕猎野生动物鸟类,民警立即开展调查。经查,吉文森工公司贮木场值班人员付某某未经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于10月28日、29日在贮木场值班室南边屋后的树枝上布设拍笼,意欲猎捕野生动物鸟,民警当场查获拍笼2个。在获取大量证据后,公安机关依法对付某某立案侦查。

付某某供称,鸟是他向“司老嘎达”(吉文镇居民)索要的,“司老嘎达”存在非法狩猎的嫌疑。民警对司某某家进行搜查,搜查中发现在司某某家东侧卧室有鸟笼,笼内有疑似野生动物鸟1只,并在其房外车棚发现拍笼1个。经查,该鸟为白腰朱顶雀,是司某某使用拍笼猎捕所得。

同日下午,吉文分局民警在巡逻至吉文镇振兴街附近时,发现一房屋院子内晾衣绳上悬挂有3个拍鸟笼,笼内有疑似野生动物鸟。经查,居民李某某未经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于2025年10月30日在自家院内以笼内鸟做引诱,使用拍笼猎捕野生动物鸟2只,民警在现场收缴拍笼3个、鸟笼1个,疑似野生动物鸟4只,分别为黄雀2只,白腰朱顶雀2只,均为“三有”保护动物鸟。

佀某某、付某某、司某某、李某某到案后,对自身在禁猎期、禁猎区,使用禁猎工具进行非法捕猎野生动物鸟类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十分懊恼,日后一定会培养合法合规的健康的生活情趣来充实自己的生活。当日,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吉文分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佀某某、付某某、司某某、李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为了帮助鸟儿重返自然,吉文分局经联合吉文森工公司野生动物保护部门专业人员进行评估,经评估此次查获的野生动物鸟类活体,生命体征均平稳,健康状况良好,具备野外生存能力,符合放生条件。次日,吉文分局民警会同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工作人员,选择合适的放生地点,送这些鸟儿们回家。鸟儿重新翱翔于天际,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动诠释。

目前,佀某某、付某某、司某某、李某某四起非法狩猎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佀某某、付某某、司某某、李某某四名犯罪嫌疑人也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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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新疆石河子市,“湿地保护”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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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阳人,工程师,硕士,生态学在读博士,现就职于贵阳阿哈湖国家湿地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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